法律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,具体深圳婚姻律师分享以下内容。
1.一方的婚前财产;
2.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3.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;
4.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5.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。"
闹事者支付的生活补助费属于上述规定中的第二种情况,即个人财产。法律之所以规定加害人必须赔偿被害人生活补助费,是为了保证未来基本生活的需要。既然是个人财产和“救命钱”,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