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家庭子女抚养费通常到18岁结束,具体由离婚律师分享以下内容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,应当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,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、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,结合父母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具体情况,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。根据上述原则,结合审判实践,提出以下具体意见:
第11项: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儿童年满十八周岁。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父母,其主要生活来源是劳动收入,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可以停止支付儿童保育费。
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父母,其主要生活来源是劳动收入,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。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,其财产可以用来抵消儿童保育费用。
根据司法解释,夫妻离婚后,子女抚养费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支付;
1.如果有固定收入,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%至30%的比例缴纳。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育儿费用的,可适当提高比例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%。
2.没有固定收入的,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托幼费数额。
3.如有特殊情况,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。